「療癒師,其實⋯⋯一直以來,我口中的男友,是女生⋯⋯我也知道她是女生,只是可能一來我習慣這麼說,二來,我總覺得這樣對我來說比較安全,是一種保護色。」眼前那個總掛淺淺的笑,眼瞳中卻漾著不安的女孩R,怯生生地說。
看著她,我的內心有點震驚,同時心疼不已。
台灣同性婚姻專法2019通過後,至今也五年了,然而,社會還是有很多被隱藏、難以自在被展現出的愛情,被裹藏在傳統社會的眼光裡。
掐指一算,公開出櫃到現在已經近十五年了。
如果時間拉長的看,從一開始認知自己不是單純的異性戀,接著標誌自己為雙性戀,而後到沒有想要定義自己性別的疑性戀,到現在我定義自己為女同志——這段探索的過程也累積至能夠養育一個孩子長大成年的十八年。
身為一個千變萬化的女子,在漫長的十八年歲月裡,我大部分的打扮還是以所謂的「婆」(P)的樣貌為主:我穿裙子、化妝,散發著強烈的「異女」氣息。當不熟識的人知道我喜歡女生後,往往會露出驚訝的表情又或者「真的嗎?」,接著好奇的問我:「是不是因為被男生傷害過?」
「沒有耶,可能他們都被我傷害?」我總會以戲謔而玩笑的方式回答——因為這個認真的問句對我來說荒謬透頂。或許有些人真的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而比較排斥男生,但,愛其實是一種吸引和感受。我們也不曾問過異性戀的友人:「你是不是因為被男生/女生傷害過,才變成異性戀的?」
縱使外型打扮將性向隱形,一直以「喜歡女生」為傲並不愛藏匿說謊的我,也因為跟一群夥伴創立同志社團、接起社長的職務,而開始大肆出櫃——我仍記得在高中發現自己性向的無助感,也難以忘懷國中時某個好友寫了封出櫃信,裡頭字句裹著擔憂無法被接受真實模樣的不安——對我來說,現身,是一種社會運動,用自己的真實樣貌,坦然自在地將身份表露,打破大眾對於性別以及感情的想像。
曾有一段時間,這麼用力「出櫃」希望來讓同志的感情文化有更多曝光的我,一直不能理解為什麼,在女同志圈裡有一些人,明明十指緊扣的對象是女孩子,卻總是稱對方「男友」。
「但這樣會讓圈子更封閉、外頭的人有更多誤解!」19歲的學生時期,為推廣自由和社會的進步有著熱血想像,心中滿懷期待能號招更多人一齊挺身而出,因此對於這個現象是有點憤慨地。
「但Kate,其實妳是很幸運的。」一位在運動圈打滾已久的前輩聽到我的這番話,語帶溫柔,眼神直截望進我的眼睛。
那一瞬間,我明白她的意思了:每個人都有著不同的處境,無論是家庭環境的差異,抑或成長背景的不同,都使得我們無論行動或思考上都有自己的考量和選擇。
我的身邊有著志同相合的夥伴,而深厚的同溫層亦可以陪伴我度過一些不愉快的經驗或者歧視,而在這樣的支持下,我也才能夠長成現在的自己,在面對不對等/不愉快的場域,有足夠的力量能為自己發聲、捍衛理念——我是幸運的,我擁有比很多人都要更多的資源——突然,內心一陣慚愧:明明自己也是意識到這樣的邊緣困境才更積極的現身,怎麼反而出現這樣不友善而沒有同理心的言論呢?
也是從那時候開始,在面對身邊各式情感狀態及角色位置,我都試著跳出視角,把自己置放在對方的位置,思考他為什麼有這樣的行為和決定。
或許思考後,並沒辦法完全認同或理解,但我會告訴自己,那是他能做的最好選擇了,同時,也可能是因為我沒有過那樣的經驗和困境,才無法感同身受。
唯一我能做的,就是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:
「或許事情沒有這麼簡單,每個處境都有自己的困難點。
我們能做的,就是溫柔看待他人的困境,並堅定地去踏實自己的理念,
或許有一天,世界就會慢慢不一樣的。」
後來,我一直希望自己各種不同議題的現身和出櫃,都能夠讓仍被社會框架綑綁而找不到出口、沒有安全的角落透出真實靈魂的人們,看到點點光芒與希望,溫暖而不刺眼,使人懷抱希望——儘管還沒有勇氣展現自己,但有一天,是有機會的:
「我不是孤單的,有人跟我一樣,我們是『平凡』而『美好』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