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大眾大多認為感情議題跟宗教的連結不深,佛教往往被貼上出世、看破紅塵等標籤。然而,面臨人世間的關係,需要偌大的智慧,而佛學創發因緣、安住身心的哲理,可以帶給我們不同的啟示。
藍色是分手的顏色,特別專訪 釋昭慧法師,與我們以佛學的觀點出發,分享性別與親密關係的見解與分析。
一、昭慧法師在青年族群之間,以聲援同志平權聞名。宗教界對於同志群體多持否定態度,甚至依據其教義進行迫害。您對同性婚戀議題採取了與漢傳佛教傳統觀點相當不同的詮釋,挺身倡議平權,是否曾感受到責難或壓力?此外,法師早在性別平權議題尚不彰顯的時期,就已經在制度與意識皆男尊女卑的佛教界倡議女性權益,挑戰權威與傳統,對女性佛弟子實為莫大鼓舞。請問您是如何萌生並堅持如此與眾不同的信念與勇氣?
關於同性平權倡議,佛教界內部當然會有一定的批評,對同志平權議題不以為然者依舊不以為然,但相較其他宗教,不會採取太激烈的行動。
我長期在許多議題上發言,同志平權畢竟是佛教外部的議題,我同時也探討佛門內部的性別議題,我想佛教界內部對此應該也已經習慣,我就是這個樣子。
我是一個做學問的人,會用學術的角度去理解各種現象,發表我的看法並予以分析,這也是我做任何社運議題的進路,而不是跟進社會上熱門的話題。
對於佛門內部以及社會上的性別議題,我以身為一個學者的角度,從理論分析開始。這些學術成果發表,過去主要以雜誌或學報等形式流通,影響佛教內部;現在因為網路、媒體發達,隨時都可以找到我在這方面的言論。
我身為一個學問僧,從文獻、佛教倫理等角度去分析議題,結論非常明確,並已經正式發表論文、對外發表文章,對於同志平權議題的觀點也已經在網路上廣泛傳述。在這個情況下,我認為言論跟行動應該要一致,不應該是「思想的巨人,行動的侏儒」——平時侃侃而談,但是當焦點輪到自己身上時,卻因為利害考量而小心翼翼,不敢表態、不想得罪人,我不能接受自己如此醜陋。而當因緣到來,是時候以行動做出表示,此時我就會進行規劃,期盼能帶來影響力。
針對我的文章撰述,佛教內部反對者的反應比較不那麼激烈,頂多私下批判,也不會真的站到檯面上與我唇槍舌戰,甚至私下給了我「小辣椒」的稱號,說我又辣又嗆。一方面,是面子拉不下來;另一方面,我的論據並非他們能夠破解的,也會因而怯戰。所以,他們會裝聾作啞、視而不見。
但若付諸行動,情況就不同了,畢竟具體的倡議行動也會將佛教界的其他人逼到火線上,反彈可想而知。佛教界對於同志議題,也許還能裝聾作啞,但對於佛門議題無法避而不談;社會各界與媒體也會針對我的行動,向佛教領袖徵詢意見。在避無可避的情況下,會對我格外惱怒。
另一方面,我的行動會立刻動搖佛教內部向來習慣的性別秩序。這是一套傳統觀念與生活模式,生活中處處都是男性至上、男性優先,例如:照相時坐中間、走路時走前面,任何時候都要居於上位,形成理所當然的慣性。
我認為這種性別秩序是非常荒誕的。社會必然會建立各種秩序,但是社會秩序非常多元,可能以年齡、德行、職業或社經地位等作為排序的基準;而佛門的荒誕在於,所有秩序都不如性別秩序。
當我以行動挑戰,直接挑破了這層面紗,佛教界馬上要面對內部的出家眾及在家信徒的反應,在部分群眾可能會被我說服的情況下,勢必會挑動保守人士的敏感神經,激發強烈的危機感。
我其實心裡有數,保持紙上談兵對我是最有利、最安全的,雙方相安無事;此外,由於我曾挺身反駁外界以性與暴力等負面角度描繪佛教,也曾提倡佛門比照耶誕節,進行佛誕節放假等,這類抗議或倡議行動,頗獲佛門認同。基於我對佛教界的貢獻,且長期以來在社會上已建立一定程度的公信力,這導致佛教界內部難以處理與我之間的互動關係。
當我採取了實際行動,例如「廢除八敬法運動」(註一),就是非常轟動的大事,也立刻造成佛門的衝擊。我必須面對佛門內部對我的怒火,甚至是調整原本對我的禮遇;同時,聽我授課、與我組成僧團的出家眾也會受到干擾。這些影響是可以想見的,卻也是自我考驗的時刻,難道我要為了自己的利害考量而噤聲嗎?
以世俗的價值來看,利害考量也許理所當然;但以我對自身的道德要求來說,未免太過可恥。我非常清楚行動可能引發的效應,以及可能會受到哪些傷害,但我認為言行應該一致,且眼前的局面也確實應該改變,為了佛教長遠的良性發展,也為了佛教群體內部的身心健康,我也認為必須行動,畢竟性別歧視的氛圍對男性與女性的人格發展都是陷阱。
我並不期待會得到感謝,也不認為佛門內的女性就會感謝我;反之,有些比丘尼(註二)可能會比比丘更賣力地批判我,或者與我保持距離,以維持在佛門中的安寧,或進一步攫取某種利益。也因此,他人的感恩並不是我的動力來源。
對於女性在佛門裡遇到的各種困境,我認為,每個人都應該學著發聲,因為事情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,不能期待救世主凌駕於每一個場域。當境遇確實對自己的身心構成傷害,以普世價值來看也不公不義,那麼每個人都要成為自己生命中的戰士。
當然,我可以理解人們可能會遭遇困難。我有一定的社會地位,在保守方理虧的情況下,我固然能夠毫不客氣地強烈表達不滿、要求改進,但要求大家都有強大的影響力,確實太過奢求。然而我想,若佛門女性對性別秩序或性別歧視的觀念發出異議,表達強烈的看法,甚至是對佛教法師表明「因為佛門的性別歧視而不想學佛」,還是能夠對保守人士造成一定的心理與道德壓力,使他們意識到自己逼得人家不想學佛,可能做了「佛陀的叛徒」。
我覺得要讓這種道德壓力回歸保守人士自身,當他們動輒引用佛教的經典、戒律來證成歧視的觀念與行為正確合理,我們就要讓他們明白:「這樣的佛陀與佛法我無法信受」、「這降低了我對佛陀的尊敬」,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。當然,某些人很厚臉皮,會指責這是當事人「業障重」、「愚痴」、「無明」,但起碼叫囂的力度也會減少一些。而當跟進發聲的人數、次數越來越多,也會促使保守人士反思:是否應該做出改變。
佛門的女性並非都不努力,實際上也會針對部分慣俗提出爭論,比丘也必須與長老比丘尼等女性長者達成平衡的互動。例如:傳統上,比丘走在前面,比丘尼走在後面;影響所及,導致信徒的骨牌效應,總是要求「師兄走在前面,師姐走在後面」,這類性別秩序,幾乎無所不在。而今已不再那麼令人刺眼,透過將排序改為男眾在左、女眾在右等方式,調整了尊卑判然的性別秩序。在我即將出家之時,台灣首次舉辦世界僧伽會大會,我的師長因為過去擔任記者的經歷,在佛教會內部被分派為新聞組組長,師長請我擔任助理。在籌備會上,佛教會某領袖在會議上指示,比丘穿著黃色海青、紅色袈裟;比丘尼就穿著咖啡色海青袈裟。
對此,長老尼們非常激動,立刻提出抗議。平常她們在佛教會體系中,以投票及財務支援等方式護持這些長老們,民主制度的好處在此顯現,比丘們為了爭取支持,也會做出改變。當時主持會議的長老,立刻宣布全體服色統一,令我印象深刻。
這個事件告訴我們,即便不明白教理與戒律,依然可以直覺感受到不公平待遇,這時就該提出抗議。大家不要做乖順的綿羊,真的要發出聲音。這不只是為女性設想,也是為男性設想,男性也必須獲得成長。
我曾經在一次演講場合分析「為何主張廢除八敬法」,教理與戒律等各方面的論據與印證都非常充分,無論是內在邏輯或是文獻考證,都難以提出反駁。但有一位比丘尼舉手發言:「我覺得身為修行人,就是要謙卑,當我向比丘們頂禮時,是在訓練自己折服驕傲的謙卑態度,有何不對?」
我立刻回應道:這當然是不對的。為了訓練自己謙卑,卻培養出驕傲的比丘,間接犧牲了比丘們的修養,這是一種自私的想法。同時,也必須釐清「謙卑」與「自卑」,這兩者在佛法的意義上有重大的差別,在心性上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效果。
謙卑來自於「善觀因緣」,了解自己的一切成就,源於蒙受許多的恩惠與因緣促成,沒有自大的理由;如同諾貝爾獎的得主,總是會感謝自己的團隊,因為研究成果奠基於無數人的心血。因此,善觀因緣的人不僅謙卑,也懂得感恩,這兩者是一體兩面的德行,使人的心靈更加健康,也能感應到美好的因緣與快樂的境界。
相反的,自卑來自於「比較」——比上不足時,曲意奉承;比下有餘時,基於補償心理而趾高氣昂、頤指氣使。我從未見過強調八敬法的比丘尼真正懂得謙卑,反而不主張八敬法的人更能做到謙卑,因為不會區分對方的身分,無論是在家居士,或者剛入門的沙彌與沙彌尼,都予以善待,而不只是對比丘特別禮遇。
堅持八敬法的比丘尼,對比丘卑躬屈膝,稱比丘為「大僧」、自稱比丘尼為「二堂」,稱資淺的為「小眾」,語氣裡充滿自卑情結,製造階級歧視,也讓自身處境如同坡地上的皮球,沒有提升的可能,沒有修道的利益安樂,平白帶壞了心性。就如《妙法蓮華經》中常不輕菩薩所說:「我不敢輕慢於你們任何一人,因為你們未來都會成佛的。」這才是真正謙卑的態度。
某次在一所佛教背景的大學演講時,一位女性系主任提到,曾經滿心歡喜參加浴佛大典,沒想到馬上出現一位師姐指揮全場,請女性排到後面去,讓男性排在前面。這位系主任當下就覺得非常不舒服,畢竟大家都是教授,來到佛門的場域,卻遇到這種差別待遇,非常不可思議。
我曾在學術對談時以此舉例,「女校長被要求排在男司機的後面浴佛」所呈現的性別歧視,卻有比丘回應這是階級尊卑的「分別心」。我當即回應:等你放下了性別尊卑的「分別心」後,我們消弭階級尊卑的的「分別心」如何?這類雙重標準的佛言佛語,往往只是模糊了議題的焦點。
二、依據教理,愛欲實為貪欲染著的一部份,是必須斷除的煩惱。但我們也想知道,在佛法裡面,對愛情是否有更積極、正向的意義與詮釋?
佛法可以對所有人產生良好的效應,不論是出家眾、在家眾,想走入婚姻的人或不想走入婚姻的人,所以從佛法的觀點談愛情議題時,應該用全面、寬廣的角度去看,而非單一的面向。
所謂單一面向,是指典籍裡佛陀對比丘的教學。出家修行是以「生命的解脫」為目標,因為生命的鎖鏈非常頑強,跟生理本能與心理慣性都有關係,除了提升自我要求,佛陀也會教導正確的觀念與方法、操作的技術等等,是一種系統性的教學,並非單純提出行為標準並說服大家務必達成。
對於芸芸眾生而言,並不會去思考「生命解脫」的終極議題,即使偶而想到了,也並不見得是眼前關切的事情。然而,即便眾生沒有想到「涅槃」、「斷除生死輪迴」,也會希望自己能「離苦得樂」。
我認為,從更寬廣的角度來說,佛陀最在意眾生能夠「離苦得樂」。佛說「四諦」——四種真理(註三),也是從「苦」開始講起,希望透過正確的觀念與方法,矯治錯誤的思維與某些頑強的慣性,以求離苦得樂。
我們要從源頭去理解,並且記住佛陀說法的初衷,否則就會出現一種現象——以單一標準去衡量所有眾生。以感情問題來說,認為在家眾走入婚姻關係是標準答案;對於秉持不婚主義、伴侶之間沒有婚姻關係的人,會施予較強烈的譴責。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當今佛門對「不邪淫」的高標準,將所有非主流的婚戀關係,通通都歸類為「邪淫」並加以譴責。
回溯佛陀制定「不邪淫戒」的原因,情欲固然可以帶給人幸福、快樂,但也可能帶給人間很多的痛苦與煩惱,所以要小心處理,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欲,而傷害配偶、孩子,甚至是無辜他者。否則,應該要制定得更嚴格一點,探討深層的身心熱惱、苦悶、煩憂等源頭,完全超拔於情欲,但那就又走上了出家修道的進路,佛陀不會如此高標準來要求在家眾,因為這套「教材」並不適合他們,所以允許在家弟子基於本能,滿足自己的需求,只要求他們在追尋身心快樂的過程中,不可以傷及他者。
所以,回到原點來理解佛陀制定戒律的精神所在,就不要輕易將所有婚姻以外的情感關係通通打為「邪淫」。因為,許多非婚者的行為並沒有傷害他人,在倫理上也就不構成應當受譴責的理由。從這樣的角度,可以進行全面的解析,包含對同志、非婚同居的伴侶等等,各式各樣的情愛關係,都可以如此思考。
若談到「情感依附」的層面,整體而言,每個生命都是情感、理智、意志的綜合體,再理性的人也有情感的需求。全方位的身心健康,其實不能忽略情感與情緒。佛陀將眾生稱為「有情」,更加正視情感的驅動力,包含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的力量,而非逃避情感。
情感的發散不一定都是「依附」的關係,有時候是「給予」的關係,在給予中獲得心理的滿足,感覺到自己的價值,感受到雙方良性互動的美好,這些正面的事物也是存在的。
而「情感依附」又可以區分成「心理上慣性的依附」或「情境考量上不得不為的依附」。後者在理性思維中產生,是審視客觀利弊得失做出的決定,好比員工依附老闆,孩童依附父母、師長、同儕,其實無須評論,只能審視關係是否合乎倫理。但若基於利害考量,因而選擇曲意迎合,這時就要學會自我覺察,長此以往有可能會面目全非,心理上變得非常懦弱。我認為,這要透過自覺,並展開自我訓練,學習勇敢,辨別是非,撇開不合理順從的強烈意念,選擇發聲以表達異議。
至於「心理慣性的依附」,有些人習慣於在關係中依附一棵大樹,讓自己得到安全感,有的甚至樂在其中,因為可以激發對方的保護欲,得到更多的寵愛與關懷,從互動的過程中獲得更大的利基。坦白說,眾生各種各樣,並不是每個人都要活得獨立、勇敢,對於他人的互動模式,也許自己不喜歡,但也無須指指點點。
關係中微妙的心理互動,乃至於無法說清是「心理慣性」或「社會制約」所造成的部分,雙方互動有來有往時,就如同台語俗諺:「別人吃麵你在喊燒」,他人其實無須多做置喙。
此外,在兩性互動中所衍生的處境,若女性長期依附另一半,如何在生命中平穩、平安地走下去,都將成為考驗。並且女性一旦成為母親,孕育下一代的同時,必須學會堅強,成為被幼弱依附的對象。生命的功課總是接踵而來,每個人各有自己的生命路線與困難挑戰,都得訓練自己成為生命鬥士。
三、社會價值鼓吹我們積極抓住感情,不論是建立關係時的「追求」,又或者是面對分手時努力「挽回」。對於這樣的感情觀,從佛法的角度又如何看待呢?
感情的互動,很難不產生想要抓住的心情。從佛法的角度來看,需要去透視「抓住」這件事情是否可能。實際上,「抓住」是不可能的。別說是抓住別人的心,連抓住自己的心都不可得,只要試著靜坐下來,不到一分鐘,就會開始胡思亂想,心思飄忽。
從佛法的角度自我觀照,當我們嘗試抓住別人的心的時候,應該要反思:「我連自己的心都抓不住,去抓住別人的心做什麼?」若將目標訂在這裡,容易陷入不安、焦慮,以及隱約的恐懼。當我想抓住的事物是如此不穩定,我的心也容易進入不穩定的黑洞,帶來的只會是更多的苦感,而非快樂。一段感情關係本應有苦有樂,但實質的苦還沒出現,心裡卻已經積滿苦水,為何要自討苦吃?
一般人沒有作這樣的反思,對於世俗的觀念毫不遲疑,認為應該要抓住對方,無論男性或女性,在情感關係裡都緊抓不放。也許男性的做法較粗暴、女性的做法較隱微,但心態確實存在,而且認為理所當然。
在還沒進入婚姻關係以前,也許會透過討好等方式來「抓住」彼此;一旦進入穩定的關係,可能就會進一步命令對方必須高度忠誠、心裡不能有一點點他人的身影……等等,但這一類的要求,也會為彼此帶來蠻大的壓力。不管雙方的關係是否受到法律機制保障,其實關係中都有許多的苦悶與煩惱。
仔細思考,「抓住」固然會讓對方覺得你很在意他,因而感到歡喜,但過度的時候卻會造成壓力。對方追求在關係裡獲得幸福快樂,在忙碌緊張的日常裡,有一個平安且讓身心鬆弛的港口;但在相處的過程中,卻總是驚滔駭浪,久而久之也會彈性疲乏。最後非但無法達到「抓住」的效果,反而可能會更快失去對方。
如何在關係中安住其心,關乎整體心理的調整,如果對對方有情感,要想的不是如何「擁有」,而是如何讓對方「快樂」,我樂意讓他快樂,不讓他受到痛苦。把心態往這個方向調整,其實很多問題比較容易解決。因為此時的你就如同冬天的暖陽,讓人樂意親近、互動,沒有負擔與壓力,有平安與喜樂;即使有些事情彼此見解不同,也能讓人覺得穩妥且值得信賴。兩人的關係不僅止於配偶、伴侶,更能成為對方的「善知識」,也就是良師益友。
四、分手是情感世界裡難以迴避的議題,也是芸芸眾生常常看不破、放不下的煩惱,能否請法師以佛法的觀念,給為情所困的朋友們一些建議?
台灣的生命教育有其缺陷,努力地教我們如何活下去,卻從來不敢面對死亡;同理,在情感層面,努力告訴我們如何獲得並經營情感,卻怯於教我們面對分離,甚至教導者自己也不知道如何面對分離。
死亡跟分離是常態,卻不教育「面對之道」,這叫人如何是好?從佛法的角度,從生到死、從相遇到分離,這些都應該被教育,我們才能比較踏實地度過這些難關。
分離是理所當然的事情,若非生離,就是死別。死別也是一門功課,再相愛的人,總有一個人會先走,如何處理這樣的過程,本來就要有高度的智慧,珍惜緣分的同時,即便緣分終結,在極度心痛的過程中,還是能擦乾眼淚繼續走下去,這是生命的功課。
相較於終將發生的死別,一般人對於生離會比較不甘願,不甘心被拋棄、被劈腿,認為自己理所當然是對方的唯一。拋棄跟劈腿是兩件事。前者起碼會認真的告訴你:「這段感情結束了,我要走下一段路了。」劈腿更可怕,背著伴侶去經營另一段關係,想要同時擁有兩個人(或者很多人)。當我們遭遇這些事情時,到底該怎麼做,我認為這些都應該被納入教育。
假如我們被拋棄,首先要給自己心理建設,不見得是因為「我不好」。當然,若是自己不好,確實要反思如何改進;但情感有時是很飄忽的,對方因為「沒感覺」而不想交往了,他也沒辦法控制自己的心,勉強為之也是自欺欺人,能夠成熟、負責地提出分手,不讓人想像、懸念,其實是比較光明磊落,也更為可取的模式。其實就接受吧!對方若沒感覺,又何須勉強自己。何況如前面所說,自己的心都無法自我控制,控制對方的心做什麼?若對方能夠控制自己的心,也許愛戀的感覺就能一直持續下去,但心就是無法控制,要如何苦苦勉強對方去做自己也做不到的事?
彼此不適合,不代表應該貶低自己;就如同尺寸不合腳的鞋子,硬穿上會腳痛,但是鞋子跟腳都沒有不好,對自己還是要有信心。面對拋棄,先不要懷疑自己的價值或者自我譴責,認為自己不夠好、沒有魅力……等等。應該坦然面對。愛情本是雙方你情我願,只要有一方不能心甘情願,特別是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,大可不必吊死在一棵樹上。轉過身,天下還有很多很好的人,可以去經營另一段生活,甚至是給自己獨處的機會,都是可以考慮的。
當然,出於慣性反應,剎那間覺得心被傷害、掏空,湧現苦澀的感覺,或許在所難免。在佛法的訓練下,你可以安然觀察這些痛苦的起伏生滅,這有助於你加速脫離痛苦的牢籠,這就是佛法中「四念處」的教學。(註四)你可以像個冷靜的觀眾,觀察所有心痛的感覺,以及它所帶來的身體各部位的覺受,這就是「四念處」的初階功課──「身念處」,慢慢地,這一切就會過去。所有事情都是無常的,心痛的感覺亦復如是。
至於劈腿,有些情侶在這樣的情感關係裡相安無事,那也毋需旁人說教指點;有些人基於各種考量選擇隱忍,那也是一個願打、一個願挨。有的人則是不甘願受到背叛,我的忠告是盡速離開,若能在婚前發現,那也是值得慶幸的好事。
劈腿是一種頑劣的慣性,在情感上尋求新鮮。沒到手時拼命地追;到手之後,關係安定了,那顆躁動的心又想要去尋求下一段刺激。這樣的人生是很悲哀的,在刺激與麻木的輪迴裡度日,你若奉陪不起,就應該轉身離去,無須留念與猶豫,也沒有什麼好不甘願的。因為他就是有這種不良慣性,這是他自己的生命功課,你沒有必要奉陪,也不可能奉陪得起。斷然離開,去尋求自己的幸福,才是可行之道。
五、請給「藍色是分手的顏色」的讀者們一些分享與勉勵:
回到原初佛陀的教學宗旨,就是「離苦得樂」。雖然台灣人的幸福指數蠻高的,還不到「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」的程度,但人總是會碰上一些不如意。
我永遠都會忠告大家,遇到逆境的時候,先看看自己能不能奮力一搏,讓局面改觀,而不是動不動用「隨緣」的心態去面對逆境。凡事都「隨緣」的話,最後會變成凡事都坐以待斃。我認為更重要的是,如何積極地創發好的因緣,來扭轉不如意的局面,這點必須嚴肅納入考量,也才是佛法積極勇健的態度。
但是,假設自己經了許多努力,因緣仍侷限在那裡,必須要去面對「不如意事」的時候,要記得「離苦得樂」——不要用太多負面情緒來懲罰自己,透過佛法的教學,在逆境下安然處之。觀照自己的身心變化,不讓自己在極端的情緒之中煎熬。這樣既無法改變現狀,又不斷懲罰自己的身體,讓身體持續受苦。畢竟所有的負面情緒,都像刀刀劍劍砍在自己身上。
這就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,佛法的人生智慧,希望透過前述觀念與方法,讓我們共同安然超越生命中的「不如意事」。
六、註解:
- 註一:八敬法,又稱「八敬戒」,是佛教針對比丘尼(女性僧人)的戒律,包含比丘尼必須對比丘(男性僧人)恭敬禮拜、不可以謗罵比丘、不可以舉出比丘過失等八種規範,明顯呈現男尊女卑的性別秩序。昭慧法師主張八敬法並非佛陀的教誨,於2001年發起「廢除八敬法運動」。
- 註二:佛教稱謂
- 比丘:正式出家並受過具足戒(成為比丘應接受並遵守的戒律)的男性。
- 比丘尼:正式出家並受戒的女性。
- 沙彌:尚未受具足戒的出家男性。
- 沙彌尼:尚未受具足戒的出家女性。
- 註三:四聖諦,指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四種真理,也是釋迦牟尼佛在成道後的第一個夏天,最初為比丘弟子所講的佛法。
- 註四:四念處,指「觀身不淨、觀受是苦、觀心無常、觀法無我」等四種自我覺察的修行方法。